国有企业如何创造性地落实《基本规范》
李桃德
兖矿集团公司
摘要: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00]64号”文(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了经国务院同意的由国家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规范》)。《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都要“参照试行”。《基本规范》是“根据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为推动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而制定的,内容涉及“政企分开与法人治理结构”、“发展战略”、“技术创新”、“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资金管理与财务会计报表管理”、“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职工培训”、“加强党的建设”等,并就有关组织实施作出安排。《基本规范》“适用于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工业企业,其他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参照执行”。《基本规范》是近几年来党和国家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和加强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基本经验和教训的总结,是指导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今后一个时期进行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文件,作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机标关键词:国有企业创造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基本规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金管理大中型型企业
分类号:F2(经济管理)
论文发表日期:2001-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51-5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