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企业养老金社会化管理体系的改进与完善
李绪法
夏玉岚
苏力
1.兖矿集团鲍店煤矿兖矿集团东滩煤矿2.兖矿集团鲍店煤矿兖矿集团东滩煤矿3.兖矿集团鲍店煤矿兖矿集团东滩煤矿
摘要:一、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后,社会保险职能仍然没有从企业完全分离出来
根据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已经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中,没有哪一个是由企业负责离退休办理、养老金发放的,社会保险部门根据国家法规、政策独立运作,不受企业的管理和影响。而我们目前虽然实现了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但办理退休、离退休人员增加待遇、死亡注销等职能仍由企业保险部门负责,即养老金的日常管理仍然是企业化,而不是社会化,这势必影响社会化发放的效果。比如山东省大部分煤炭企业养老金实现了社会化发放,但具体负责日常管理的仍然是各个煤矿的保险部门,因为他们隶属于各企业,所以必须听从企业安排,维护企业的利益。当企业的利益和社保机构的利益相冲突时,如企业为减轻人员负担,鼓励职工早退休,企业保险部门就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办理,把负担转移给社保基金,进一步加重了社保基金入不敷出的严重局面。养老金的日常管理也实现社会化,使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职能完全从企业分离出来,才能真正实现保险基金的统收统支,为建立我国统一完善的社保体制打下良好基础。
机标关键词:煤炭企业养老金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管理体系社会保险日常管理离退休人员社保基金
分类号:F4(工业经济)
论文发表日期:2001-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41-4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