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煤炭企业增值税税负重的成因及对策
安喜臻
张宏利
1.铁法煤业集团公司2.铁法煤业集团公司
摘要: 一、税制改革使煤炭企业提高了税负1994年,国家税制改革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是取消产品税,全面推行增值税.具体到煤炭企业来说,就是将原按煤炭产品销售收入全额征收3%的产品税改按产品销售收入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后为应纳增值税额.国家税制改革的原则,是按照总体税负水平不变来设计的.从理论上讲,增值税是价外税,不会增加企业的总体税负,其实不然,由于不同行业的原产品税负不同,各行业的生产条件和产品成本构成不同,新的增值税制实施后,具体到某种行业或某个企业,自然会引起税负的升降.由于原煤炭产品的产品税率在各行业中最低,因而税制改革给煤炭企业增加的困难也就最大.现仅以铁煤集团在税制改革以后的税负情况来说明税负增长程度及对企业的影响.
机标关键词:煤炭企业企业增值税负重成因税制改革产品税总体税负行业
分类号:F407(工业经济理论)
论文发表日期:2002-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20-22 )
煤炭经济研究

煤炭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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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2-9605
年,卷(期):2002,(2)
所属栏目: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