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债转股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梁克先
平顶山煤业集团总会计师
摘要: 一、债转股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 1.从理论上讲,债转股后,企业不用还本付息,财务负担随之减轻;同时由于资产负债率降低,便于企业获得新的融资,特别是当国有企业的亏损额小于应支付的财务费用时,实施债转股后,国有企业可以实现"一夜暴富"的梦想,从这一点上看,债转股给国有企业提供了一个"扭亏为盈"的机会.但不是所有的国有企业都能获得理想的效果,对少数国有企业来说,债转股虽然实现了财务重组,改善了企业资产负债结构,但对企业账面利润增加多少,转股前后影响不大.其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这些企业在债转股前大部分基建项目贷款利息挂在递延资产项下,未计入成本,转股停息后,虽减少财务费用但不增加企业账面利润.二是部分贷款投资项目(三产借款)由于种种原因早就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债转股并未增加其现金流量,加上个别项目生产设备已经淘汰,产品已经没有市场,生产仍无法进行.因此,债转股不能对所有国有企业形成财务利润.
机标关键词:国有企业债转股运行机制财务费用账面利润企业资产贷款投资项目现金流量
分类号:F27(企业经济)
论文发表日期:2003-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20-22 )
煤炭经济研究

煤炭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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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2-9605
年,卷(期):2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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