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企业如何提高会计监督职能
史秀平
沈阳煤业集团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摘要: 一、会计监督的特点 1.会计监督既是内部监督又是外部监督.所谓会计监督,是指会计工作人员依据《会计法》赋予的职权,将《会计法》规定的各项内容适用于具体的人和事,对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监察、督促,落实法律规定应依法办理的业务内容.会计监督是实施《会计法》唯一具体、有效的执业环节.从其范围说,它首先是内部监督但绝对不仅限于内部监督,同时也具有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性质.如《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各单位所取得的原始凭证绝大部分是由外单位出具的,当甲单位会计人员依法拒绝接受乙单位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时,甲单位会计人员正是履行了其监督职权.无疑,甲单位的会计监督就不只是内部会计监督,其已具有外部监督的性质了.
机标关键词: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单位原始凭证外部监督内部监督会计人员会计法
分类号:F4(工业经济)
论文发表日期:2007-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64-65 )
煤炭经济研究

煤炭经济研究

CSTPCD
ISSN:1002-9605
年,卷(期):2007,(7)
所属栏目:财会与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