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平均年限法计提矿井建筑物折旧的合理性
庄建伟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江苏徐州,221006
摘要:当前许多煤炭企业仍沿用提取2.5元/t井巷费作为矿井建筑物的折旧,也有煤炭企业采用工作量法等其他方法计提矿井建筑物的折旧,但都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论述了运用平均年限法的矿井建筑物折旧的优势,提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企业资产管理的实际需要,应推广运用平均年限法提取矿井建筑物折旧.
关键词:平均年限法矿井建筑物折旧
分类号:F406.71(工业经济理论)
论文发表日期:2012-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17-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