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入WTO后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思考
陶树人1
高迎2
1.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管理学院,北京,1000132.石油工业出版社,综合编辑室,北京,100011
摘要:分析了我国现行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框架及其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改进建议:我国加入WTO后,对开发矿产资源的企业除了征收国家和地方通用税种外,不设矿业专门税种;企业所得税应允许矿产资源勘探投资折耗计入成本在税前回收.对矿业专门费有:探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使用费、优质资源采矿权转让费.
关键词: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资源税资源补偿费
分类号:F062.1(经济学分支科学)
资助基金: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1999029007)
论文发表日期:2003-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5( 449-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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