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香港保育政策看晚清墟市的保护--个案研究:元朗旧墟
罗纪瑜
摘要:城市急速发展,地价高租金贵的环境下,重建发展的利益往往比保留历史建筑物高。康熙八年(1699年)取消迁界令1),锦田进士邓文蔚获封地设墟,今称元朗旧墟2),是香港晚清时期的民居及墟市旧址。晚清时期,因地理环境因素,旧墟成为附近围村农产品集散地。全盛期店铺多达102间。20世纪初期,随着发展,大部份民居已改建为丁屋3)。现时保存的历史建筑物包括现存香港唯一清代客栈——同益栈,最古老的当铺——晋源押外,还有大王庙及玄关二帝庙及数十间晚清民居,建筑风格都属岭南地区常见的青砖墙及木梁瓦顶结构。墟内建筑群具丰富社会价值,保留了传统工艺店铺。近年铁路开通,建筑物相继清拆重建,晚清时期民居面貌不再。现时只靠业主自愿性维修及保留历史建筑,并无法律及政策保护。这报告将以元朗旧墟为例,透过现有的保护政策及行政诱因讨论保育传统民居建筑群的可行性。
关键词:建筑群保护晚清民居元朗旧墟保育政策
分类号:J59(工艺美术)TU-023(建筑理论)TU-024(建筑理论)
论文发表日期:2016-01-01
页数:8( 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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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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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TPCD
ISSN:1000-0232
年,卷(期):2016,(1)
所属栏目:民居与传统建筑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