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广东为例
张德扬
黄俐晔
1.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能否成为新农村建设的载体,靠的是在经济上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发挥这一优势的关键,就是实现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化.规范化程度越高,合作经济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优越性就越能集中地得到体现.遵循在发展中探索规范,通过规范促发展的思路,从政府行为的规范化和专业合作社与专业协会内部管理、运行机制的规范化两方面入手加以实现.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新农村规范化
分类号:F3(农业经济)
论文发表日期:2007-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6( 20-25 )
南方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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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核心
ISSN:1008-2697
年,卷(期):2007,(1)
所属栏目:农村合作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