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民利益保障视角下农村土地整理的政策风险与法制对策——以广东“三旧”改造中城中村改造为例
吕翾
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摘要:当前广东“城中村”改造主要存在如下政策与法律风险:实施主体及权限不尽统一; “公共利益”范围难以界定;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征拆补偿缺乏法定标准与争议调处机制;转制社区长远发展依托与福利难有保障; “违建”处置欠缺法律依据;以行政裁决争议为主,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缺失等.需要从完善“城中村”城乡土地整理的宏观调控法律机制的顶层设计;因地制宜,兼顾利益,针对不同对象及情况采取不同的对策措施;按公正程序依法处置集体土地上的“违建”;整合部门职能,发挥合力效应;配置土地发展权制度,完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切实保障村居民利益及弱势群体土地产权利益等方面完善相关法律机制,实现“城中村”和谐改造.
关键词:土地整理“三旧”改造政策风险法制对策权利保障
分类号:F321.1(中国农业经济)
资助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1YJA820075)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CXLX12_0013)
论文发表日期:2013-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9( 31-3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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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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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核心
ISSN:1008-2697
年,卷(期):2013,29(2)
所属栏目:农业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