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广东农会与县域治理——以香山为例
唐元平
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广东广州,510640
摘要:20世纪初,在清政府推行“新政”背景下成立的香山县各级农会,并非国家自上而下的派驻机构,故虽为新生社会组织,却不可避免地卷入了香山县旧有的社会体系中.清末香山发生的农会纠纷诉讼案,表面争论的是农务分会与分所是否应该设立、设立的地点与会董人选的问题,而实质上是香山士绅与顺德籍沙田业主双方争夺地方控制权,尤其是沙田区的护沙权.此案表明,农会的兴办、农会组织,农会活动极为复杂,它的实际内涵远远不是农会章程所能概括的.分析清末农会,必须将农会置于地方历史脉络中,阐明农会与既有的社会治理、社会结构之关系.
关键词:农会香山县清末沙田
分类号:F329.65(中国农业经济)
资助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1YJCZH156)
论文发表日期:2013-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6( 6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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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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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核心
ISSN:1008-2697
年,卷(期):2013,29(3)
所属栏目:问题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