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产融合”视阈下数字经济发展的法制思考
谢晓雯
苏卓君
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广东广州510642
摘要:数字技术能促使信息迅速的在一二三产业中传递和交换,其带来的经济效应有效地贯通了农村一二三产业的分界,对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大有裨益,是未来必然的发展趋势.通过对杭州、广州、珠海、重庆四市农村“三产融合”中的数字经济实践比较考察发现,当前在农村“三产融合”中数字经济仍主要体现为电商经济,少部分则以科技赋能,发展以人工智能为主线的多要素产业园经济,然而目前关于农村产业数字经济的法律讨论暂且较少,故而应当从法律层面健全完善农村“三产融合”中发展数字经济的相关制度保障.
关键词: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农村产业数字经济法制化策略
分类号:F323.0(中国农业经济)
论文发表日期:2021-04-28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5( 4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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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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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8-2697
年,卷(期):2021,37(2)
所属栏目:乡村振兴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