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乡村振兴与法同行,法治护航
——《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之特色和亮点
王权典
蒋雨薇
万智明
华南农业大学 农村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广东 广州510642
摘要:新制定的《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共设8章60条,根据国家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原则规定,结合广东省情暨乡村振兴促进工作需要,主要从产业发展、乡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治理、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帮扶机制、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实施性规制.该条例体例架构精干适中,跟国家上位法及其他省市同类立法相比,特色明显,亮点诸多;其重在追求立法内容的精准对标——即在城乡融合、特色产业发展、乡村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岭南文化保护等方面精准把握调整重点,在调整功能上凸显对上位法的补充性与实施性,更是针对本省域乡村振兴促进工作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进行创制规范或指引,强调"务实"和"管用",统筹推进全省"五大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完善制度保障体系,体现广东改革发展特点暨乡村振兴法治实践需求.
关键词:广东乡村振兴地方立法创制特色法治需求
分类号:D922.4(中国法律)
论文发表日期:2022-08-28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6( 4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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