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和会计处理的探讨
蒋振峰1
李萌2
王如峰3
1.山东省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2.山东省临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3.山东省临清市沃科丰饲用蛋白有限公司财务部
摘要: 混合销售行为是1994年流转税制改革时出现的一个税收概念,是指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指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劳务),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由同一个纳税人实现,货物的价款和劳务的价款同时从同一个购买方取得.
机标关键词:混合销售行为税务处理会计处理
分类号:F8(财政、金融)
论文发表日期:2006-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6-05-22(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27-29 )
齐鲁珠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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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3-6040
年,卷(期):2006,(3)
所属栏目:实务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