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已使用过物品的增值税处理
张溧翔
江苏涟水县审计局
摘要:本文中的"税",除另有说明外,均专指增值税;本文中的"固定资产",则专指销售时按规定应缴纳或免征增值税的固定资产,不包括销售时应计征营业税的固定资产.
机标关键词:销售物品增值税固定资产营业税
分类号:F812.42(财政、国家财政)
论文发表日期:2011-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6-05-22(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齐鲁珠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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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3-6040
年,卷(期):2011,(5)
所属栏目:税务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