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能否自行转包他人
徐明松
摘要: 近年来,由于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一些土地承包户除了经营集体的承包地以外,还从事经商、务工或养殖业等等,逐渐由经营农田为主变为非农业经营为主,这样,在他们感到力不从心的情况下,为了提高主要经营项目的经营效益,这些人便将承包地转包给他人耕种,收取一定的转包费,这是有利于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也是党和国家政策所允许的.
机标关键词:承包地农村商品经济经营效益商品经济发展转包经营项目国家政策养殖业
分类号:D9(法律)
论文发表日期:2004-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6-05-22(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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