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
赵明元
刘子波
摘要: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农机三包服务是确保农机具充分发挥效率、农业机械产品用户合法权益得以有效保障的基本形式,为农机产品用户提供了有益保障.但是,根据近年来农机产品"三包"报务的现实,笔者认为,农机"三包"服务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农机维修体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机标关键词:农业部机械产品修理退货责任实施中的问题农机产品工商行政管理
论文发表日期:2010-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6-05-22(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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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机化

山东农机化

ISSN:1002-2414
年,卷(期):2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