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农业(农机)部门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权限
摘要:本刊讯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简称《通知》),就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进行了部门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农业(农机部门)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管理权限. 《通知》第42条指出:由包括农业部在内的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系会议各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市’和‘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机标关键词:农业部农机部门乡村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通知国务院
论文发表日期:2013-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6-05-22(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1( 14 )
山东农机化

山东农机化

ISSN:1002-2414
年,卷(期):2013,(1)
所属栏目:综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