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农机跨区作业通告
摘要:近日,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的通告. 通告指出, 凡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凭《作业证》免交车辆通行费. 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跟踪跨区作业的技术服务车,经省农机局和省交通运输厅核定后,办理临时免费手续,在二〇一六年五月一日到六月三十日、九月一日到十月三十一日期间,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
机标关键词:山东省农机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车辆通行费农业机械交通运输通告
论文发表日期:2016-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6-05-22(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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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机化

山东农机化

ISSN:1002-2414
年,卷(期):2016,(2)
所属栏目:综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