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驻外地办事处违规经营药品如何处罚
张宗利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南,250013
摘要: 案例:李某利用某公司的证照和委托书于2002年1月开始在某市筹建办事处,至案发的4月27日,李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于4月初私自挂牌开业,并以该公司驻某市办事处的名义开展药品销售业务,据查获的发票显示已销出"普耐同注射液"800瓶,案发现场存有"普耐同注射液"1116瓶,货值72740.88元.另外,李某还私自购进非该公司生产的"普耐同注射液"200瓶用于销售.
机标关键词:办事处经营药品注射液销售业务案发现场委托书显示生产
分类号:R954(药事管理)
论文发表日期:2004-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1( 25-25 )
齐鲁药事

齐鲁药事

ISSN:1672-7738
年,卷(期):2004,23(1)
所属栏目:以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