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偷换药品标签的行为如何处罚
张宗利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南,250013
摘要: 案例:2003年6月,某区级医院制售三个品种的假药,被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获,当场收缴假药329瓶,货值计2679.30元.经查,该院自2003年5月16日至6月5日期间,以"中国高血压联盟XX工作站"的名义,在院内开设高血压专科门诊,将购进的硝苯地平、阿替洛尔、双克三种药品,脱去原标签后,换上自制标签,摇身一变成为自我标榜的特效药"高血压1号"、"高血压2号"、"高血压3号"系列药品,用这种"偷梁换柱"的手法,欺骗患者,牟取不正当利益(该院这种行为已被查处过一次).
机标关键词:区级医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标签行为高血压不正当利益专科门诊硝苯地平
分类号:R951(药事管理)
论文发表日期:2004-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1( 20-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