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摘要: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安函[2005]52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对2005年11月1日以前经批准从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业务的企业重新办理定点经营手续(以下称资格核查)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机标关键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麻醉药品药品经营管理办法
论文发表日期:2006-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5( 4-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