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进行稽查探讨
高振堂
莱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莱阳,265200
摘要: 在日常监管中,笔者发现个别经营企业采取此处经营,别处存药的方法,将从非法渠道购进的药品在其他地方存放,在柜台上摆放的全是从正规渠道购进的合法药品,而且数量不多,总是那几种.执法人员虽然对这部分企业购进的药品产生怀疑,但由于证据不足,执法权所限,又不能对其进行搜查.因此这种违法经营行为就成了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的通道,对群众的用药安全埋下了隐患.
机标关键词:渠道药品流经营行为执法人员证据不足用药安全日常监管经营企业
分类号:R95(药事管理)
论文发表日期:2007-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332-3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