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变化探讨乡镇卫生院代购药品的监管
王金刚
梁成虎
1.齐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山东,齐河,2511002.齐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山东,齐河,251100
摘要: 关于乡镇卫生院药品代购分发点在原<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第二十八条中是这样涉及和表述的:乡村个体行医人员和诊所所用药品,应就近从药品经营企业或其延伸的经营网点采购;无药品经营企业或延伸网点的,可经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委托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严禁从其它渠道采购药品.
机标关键词:药品流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理办法乡镇卫生院代购药品经营企业统一采购经营网点
分类号:R95(药事管理)
论文发表日期:2008-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208-209 )
齐鲁药事

齐鲁药事

ISSN:1672-7738
年,卷(期):2008,27(4)
所属栏目:工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