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委托加工和储存运输监督管理的通知
摘要: 当前,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委托或委托加工药品,利用普通物流企业储存运输药品,对有效利用资源、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发挥了明显作用.但是,擅自接受委托加工和委托不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储存运输药品,极易造成药品质量安全隐患,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现对药品委托加工和储存运输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机标关键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托加工储存运输物流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受委托用药安全
论文发表日期:2009-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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