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约谈警示制度构建和谐执法环境
政策法规处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济南,250013
摘要: 围绕如何落实科学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手段,营造和谐文明的执法环境,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这一主题,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几年做了不断的探索和实践,在涉药单位推行约谈制度就是其创新监管理念和手段的具体尝试之一.2007年10月该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山东省涉药单位约谈制度>,推行该项制度的宗旨就是加强监管部门与涉药单位的沟通交流,强化涉药单位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涉药单位药品质量管理水平,营造和谐监管的良好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该制度实施一年来,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实际确定约谈内容,灵活运用约谈形式,共约谈涉药单位4131家次,约谈工作呈现出与日常监管重点相结合,与阶段性监管任务相结合,与突发事件处置相结合的特点,初步显现出制度的实施效力,有效发挥了对涉药单位的引导、教育和警示作用.
机标关键词:警示作用制度实施构建和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新监管理念质量管理水平用药安全有效
分类号:R95(药事管理)
论文发表日期:2009-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260-26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