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魏浩
兖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兖州,272000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规范药品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管理,保障用药安全,2006年11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并于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又相继制定了<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试行),并决定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我局按照省、市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市药品单位数量多、分布广、条件差异大的特点,采取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的办法,先行在往年已创建"规范化药房"的基础上开展<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确认工作,以点带面,全面开展<规范>确认工作.通过近一年对<规范>确认工作的开展,一大批药品使用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强化硬件建设,完善管理软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改进药品质量管理工作,按照<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要求,通过了检查确认.
机标关键词:山东省药品使用环节质量管理规范过程问题药品质量管理使用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分类号:R95(药事管理)
论文发表日期:2009-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262-263 )
齐鲁药事

齐鲁药事

ISSN:1672-7738
年,卷(期):2009,28(5)
所属栏目:工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