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摘要: <山东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卫生厅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施行.
机标关键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不良反应再评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卫生厅
论文发表日期:2009-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5( 387-391 )
齐鲁药事

齐鲁药事

ISSN:1672-7738
年,卷(期):2009,28(7)
所属栏目: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