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打击假劣药品司法解释解读
罗杰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100810
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5月13日公布了<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9号)(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5月27日起施行.<两高司法解释>很好地解决了药品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问题,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
机标关键词:假劣药品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违法犯罪行为药品监督严厉打击行政执法
分类号:R95(药事管理)
论文发表日期:2009-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4( 392-395 )
齐鲁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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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672-7738
年,卷(期):2009,28(7)
所属栏目:工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