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药品监督行政执法中电子数据的取证
杨玉颢1
陆明明2
1.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德城区分局,山东,德州,2530002.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德城区分局,山东,德州253000
摘要: 近些年来,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我们越来越依赖于电子技术产品,数字化通讯网络和计算机装置使得信息载体的存储、传递、统计、发布等环节实现无纸化.医药领域中,各种管理软件、查询系统以及远程监控网络应有尽有,在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等各环节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在信息化的趋势下,以计算机及其网络为依托的电子数据在证明案件过程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在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活动中,涉及电子证据的采集却往往比较薄弱,药品监督部门在处理违法案件过程中,普遍偏重于各种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的收集以及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对电子证据还缺乏一定的认同感,从取证到实际应用都尚处于一个摸索、入门阶段.
机标关键词:行政执法监督行政电子数据药品监督
分类号:R95(药事管理)
论文发表日期:2009-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518-519 )
齐鲁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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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672-7738
年,卷(期):2009,28(9)
所属栏目:工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