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0年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的通知
摘要: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 2010年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0]16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通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巩固工作成果,扎实推进中药注射剂再评价工作
2010年,各市局要继续按照国家局通知和我省印发的<山东省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领导与协调,强化宣传与指导,充分发挥安监、注册、稽查、市场、药检、审评、认证、不良反应监测等部门的作用,进一步加大风险排查力度,共同推进我省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
机标关键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国家中药注射剂安全性评价工作再评价药品生产企业
论文发表日期:2010-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321-3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