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罚探析——以《药品管理法》第76条为例
陈彦睿
济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济阳,251400
摘要:行政行为罚是涉及行政相对人重大利益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该项处罚时,应严格遵循法律基本原则,确定适格的行政处罚主体,从责任构成要件方面界定行政违法行为,执行程序合法,本文以<药品管理法>第76条为例,对行为罚予以探讨.
关键词:行政行为罚处罚主体违法责任构成处罚程序
分类号:R95(药事管理)
论文发表日期:2010-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5( 324-328 )
齐鲁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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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672-7738
年,卷(期):2010,29(6)
所属栏目:工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