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利法治肝病体会
王宗强1
支元林2
薛丽强1
1.威海市立二院,山东,威海,2642002.济南市历城区人民医院,山东,济南,250115
摘要: 清即清解,凡清热、清营、清心、泻火、解毒、凉血等治法均属其内;利即通利,凡利湿、泻浊、利胆、通腑、泻下等概莫其外.因此,清利法是一个大范畴的治法学概念.湿热毒邪或受之于外,或结聚于内,是临床上急慢性肝病的主要病机之一,清利法是为正治之法.临床上常因湿热毒邪发生的新久、程度的轻重、部位的不同表现为各种不同的证候,因而采用清热解毒、清热利胆、清营利血等多种清利的治法.
关键词:肝病清热利湿法清营解毒法清肝利胆法清肝滋肾法利水法
分类号:R256.4(中医内科学)
论文发表日期:2004-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6-05-22(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534-53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