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的犯罪学特征
陈婷玉1
顾艳1
胡峻梅2
胡泽卿2
1.610041,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法医精神病学教研室2.610041 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法医精神病学教研室;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
摘要:目的 探讨法医精神病学鉴定中毒品类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患者的犯罪学特征.方法 采用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法医精神病学教研室自编的法医精神病学鉴定案例登记表,对符合本研究纳入标准的193例毒品类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患者的犯罪学特征进行回顾性研究.结果 毒品类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患者以青壮年男性(95.3%)为主,多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88.5%),无固定职业(92.2%),无戒毒史(70.4%),未经正规医院系统戒毒治疗(94.8%).其犯罪学特征主要是被鉴定人与受害者为陌生关系或一般关系(47.9%),案前无预谋(63.2%),作案前两周内有吸毒行为(62.7%),无诱发事件(59.6%),多为暴力犯罪(79.3%).从作案目的来看,以受精神症状影响的行为及无作案目的及目的不明确者居多(56.0%).作案目标的确定以临时确定(53.9%)为主.作案结果多为犯罪既遂(93.3%),案后能清晰地回忆作案过程(96.4%),绝大部分被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99.5%).结论 毒品类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患者的犯罪学特征是:以青壮年男性为主,文化水平较低,无固定职业,案前有吸毒行为,犯罪行为具有突发性盲目性,多为暴力犯罪.
关键词:精神障碍法医精神病学精神活性物质刑事责任能力
论文发表日期:2016-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4( 6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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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疾病与精神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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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9-6574
年,卷(期):2016,16(1)
所属栏目:学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