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重性抑郁障碍和双相情感障碍患者的自杀未遂特征比较
闵婧
吴涧蓝
李佩瑶
罗阳
殷怡
李铃铃
童永胜
100096 北京大学回龙观临床医学院临床心理科 世界卫生组织心理危机预防研究与培训合作中心
摘要:目的 比较精神分裂症、重性抑郁障碍和双相情感障碍患者的自杀未遂特征,为制定针对不同精神疾病患者的自杀预防框架提供科学依据,促进自杀预防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方法 本研究为横断面研究.于2022年10月—2024年10月从北京回龙观医院、天津市安定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连续纳入256例患者,符合美国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DSM-Ⅳ)中的精神分裂症、重性抑郁障碍或双相情感障碍的诊断标准且报告有自杀未遂行为.通过对患者访谈评估来收集人口学特征、临床特征和最近1次自杀未遂特征的资料,采用多项Logistic回归分析比较各组的临床和自杀未遂特征.结果 本研究纳入报告有自杀未遂行为的256例患者,其中精神分裂症患者57例、重性抑郁障碍患者140例、双相情感障碍患者59例.与重性抑郁障碍组和双相情感障碍组比较,精神分裂症组患者在最近1次自杀未遂前"极少"出现自杀意念的比例更高[29.8%(17/57)比7.9%(11/140)、16.9%(10/59)],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7.00,P<0.01).重性抑郁障碍组自杀未遂前有自杀计划的比例高于精神分裂症组[65.2%(90/140)比45.6%(26/57)],自杀意图强度高于精神分裂症组[14.0(11.0,15.8)分比12.0(11.0,14.0)分],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χ2/H=6.39、7.10,均P<0.05).3组患者的自杀未遂方式均以服药和割伤等低致命性方式为主[66.7%(38/57)、68.6%(96/140)、67.8%(40/59)],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37,P>0.05).多项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与重性抑郁障碍组比较,精神分裂症组患者自杀未遂前更可能出现极少频率的自杀意念[OR(95%CI)=15.47(1.25~191.52)].与重性抑郁障碍组或双相情感障碍组比较,精神分裂症组的抑郁程度更低[OR(95%CI)=0.77(0.69~0.86)、0.82(0.73~0.92)],幻觉程度更高[OR(95%CI)=1.09(1.04~1.15)、1.07(1.02~1.11)],妄想程度也更高[OR(95%CI)=1.07(1.01~1.14)、1.08(1.01~1.16)].精神分裂症组的社会支持水平低于双相情感障碍组[OR(95%CI)=0.86(0.79~0.95)].结论 精神分裂症患者在自杀未遂前出现自杀意念的频率低于重性抑郁障碍组与双相情感障碍组,且服药和割伤等低致命性方式是三组患者的主要自杀未遂方式.基于此,自杀预防需在共性层面强化药品、锐器等的规范化管理,减少可及性风险;针对精神分裂症患者,需突破以自杀意念为核心的风险评估模式,整合其精神症状,构建更全面的评估与预防体系,以实现对不同精神疾病患者的精准化自杀干预.
关键词:精神分裂症自杀未遂重性抑郁障碍双相情感障碍
论文发表日期:2026-01-20
在线出版日期:2026-02-02(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11( 8-18 )
英文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