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尘器及除尘系统的改造
王作杰
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环保分公司,天津,300400
摘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工业粉尘排放浓度要求低于50mg/m3(标),许多地方法规规定低于30mg/m3(标),生产系统禁止非正常排放,除尘装置对于工业窑炉通风机的年同步运转率不得<99%.工业生产中许多电或袋除尘器因早期技术落后或设备年久老化,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定问题,其主要现象是排放超标.因此,越来越多的工业企业实施了除尘器及除尘系统的改造.
机标关键词:袋除尘器除尘系统工业生产污染物排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生产系统排放浓度
分类号:TQ172.688.9(硅酸盐工业)
论文发表日期:2011-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6( 9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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