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肢恶性骨肿瘤功能重建后的并发症防治
董扬
施忠明
眭述平
曾炳芳
1.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上海,2002332.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上海,2002333.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上海,2002334.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上海,200233
摘要:目的 分析四肢恶性骨肿瘤功能重建后并发症的发生原因与防治.方法 自2002年9月至2004年12月共有22 例患者接受保肢治疗.年龄10~63 岁,平均26.3 岁.男10 例,女12 例.其中骨肉瘤15 例,恶性骨巨细胞瘤2 例,软骨肉瘤5 例.15 例骨肉瘤患者术前均接受了2~3次化疗.待伤口愈合后再接受5~6次化疗.肿瘤部位:胫骨近端5 例,股骨远端12 例,股骨近端1 例,股骨中段2 例,肱骨近端2 例.手术方法为局部肿瘤完整切除,大段异体骨移植术、人工假体重建术和肿瘤灭活再植术.其中10 例行人工假体重建术,10 例行大段异体骨移植术,2 例行肿瘤灭活再植术.结果 随访7~27个月,3 例骨肉瘤患者术后局部复发,复发时间分别为术后3个月、7个月、1年,后行截肢术.1 例患者术后3个月出现肺转移,经化疗后肺部肿块消失;2 例大段异体骨移植术患者术后出现排斥反应,伤口不愈伴感染,后经清创、腓肠肌肌皮瓣转移术后愈合.1 例人工假体重建术后2周,伤口出现渗液,后经局部换药后愈合.结论 恶性骨肿瘤采取保肢的术后并发症与适应证的选择、肿瘤对化疗的敏感性、瘤体切除的方式、功能重建选择的方法等都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在对恶性肿瘤采取保肢手术治疗时,必须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才能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关键词:骨肿瘤恶性功能重建并发症
分类号:R738.1(运动系肿瘤)
论文发表日期:2007-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722-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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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骨科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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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8-5572
年,卷(期):2007,13(12)
所属栏目:临床论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