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驾驶员人格与其驾驶行为和交通事故发生的关系
李彦章
王正国
尹志勇
朱佩芳
1.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附属大坪医院交通医学研究所,重庆市,4000422.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附属大坪医院交通医学研究所,重庆市,4000423.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附属大坪医院交通医学研究所,重庆市,4000424.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附属大坪医院交通医学研究所,重庆市,400042
摘要:目的:通过问卷调查分析摩托车驾驶员的人格因素与驾驶行为、事故之间的相关性.方法:于2004-09/10随机抽取重庆市区及郊县的摩托车驾驶员共800名进行问卷调查,均自愿参加调查.利用自编的摩托车驾驶员驾驶行为问卷(分为冲动行为、超速及违规行为、错误行为和警觉安全行为4个子因素)、中国人人格量表(可以测量中国人人格的7个维度及其相关的18个小因素)、修订的Zuckerman的感觉寻求量表以及个人资料表(包括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驾驶年限、每年驾驶的公里数、有无驾照和事故等)对摩托车驾驶员进行测试.结果:剔除回答不完整或怀疑不真实的问卷,获得内容详实问卷621份,有效率为77.6%.①人格因素与驾驶行为的相关性:除活跃与错误行为、爽直与安全警觉行为、淡泊与超速及故意违规行为相关不显著外,其余人格因素和感觉寻求与四种驾驶行为均有显著相关性(r=-0.48~0.53,P<0.05~0.01).②人格对驾驶行为的预测作用:耐性、严谨、自制、利他、重感情等人格因素对驾驶行为有显著的预测作用(F=38.11~202.18,P<0.01).③碰撞事故中事故驾驶员和安全驾驶员的人格差异:摩托车事故驾驶员的自制、沉稳和宽和因子分均显著低于安全驾驶员(t=-3.87~2.16,P<0.05~0.01),而严谨因子分却显著高于安全驾驶员(t=3.29,P<0.01).④非碰撞事故中事故驾驶员和安全驾驶员的人格差异:事故驾驶员的乐观、沉稳、宽和、机敏和淡泊因子分均显著低于安全驾驶员(t=-2.81~-2.31,P<0.05~0.01).结论:摩托车驾驶员的人格与其驾驶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关,因此在提高摩托车驾驶员技能水平的同时,也要注意对其进行人格方面的教育.
关键词:摩托车人格事故交通
分类号:R74(神经病学与精神病学)
论文发表日期:2005-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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