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转型
张艳玲
徐州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江苏,徐州,221116
摘要:传统法律文化构成了当代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与逻辑起点.可是,由于传统法律文化奠基于自然经济,以宗法伦理为核心,因而与现代法制有着明显的排斥性.传统法律文化必须经过现代转型才能成为当代法制建设的文化资源.
关键词:传统法律文化现代转型法制建设
分类号:DF08(法律理论(法学))
论文发表日期:2003-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19-21 )
英文信息展开
徐州教育学院学报

徐州教育学院学报

CSTPCD
ISSN:1674-358X
年,卷(期):2003,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