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下小股东权益保护研究
马玉军
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46
摘要:根据资本多数决原则,股东对公司的控制程度取决于拥有股份的大小,因此,小股东不可避免地处于弱势地位.新修订的<公司法>健全了对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机制,不仅在股东的实体权利上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进,而且在程序上保证了股东权的真正落实.新<公司法>在股东权益保护上的进步是很显著的.
关键词:公司股东<公司法>保护
分类号:F276.6(企业经济)
论文发表日期:2006-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35-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