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交警可以当场罚款200元》的作者商榷
苗永干
徐州教育学院,政史系,江苏,徐州,221006
摘要:文章对<交警可以当场罚款200元>一文提出了异议.依据法律的效力层次理论和我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分析了<行政处罚法>与<道路交通安全法>之间的关系,认为交警当场罚款200元执法不当.
关键词:交警罚款立法法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分类号:D922.11(中国法律)
论文发表日期:2006-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4( 56-59 )
徐州教育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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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674-358X
年,卷(期):2006,21(3)
所属栏目: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