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贯彻《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座谈会上的发言
夏迎秋
江苏省卫生厅,南京市,210000
摘要: 200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体改办等5部门《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当前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并提出了较为具体的10项任务.这是当前我国农村卫生的大政方针和前进方向,对促进我国农村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指导意见》将"全面落实初级卫生保健"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强调了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在农村卫生工作中的龙头地位.《指导意见》对各级人民政府提出了要求,要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发展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要求各地将初保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初保水平;要求各地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统筹安排人力、物力、财力,把重点放在控制传染病、地方病、预防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方面;要求做好基本医疗服务、妇幼保健、改水改厕和健康教育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指导意见》,对继续做好新时期的初保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从我省农村卫生工作的实践来看,抓住了初保这个农村卫生工作的龙头,农村卫生工作就会得到较快发展.
机标关键词:学习农村卫生事业卫生改革与发展初级卫生保健卫生工作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初保工作卫生保健工作
分类号:R19(卫生事业管理(保健组织与事业))
论文发表日期:2001-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5-6 )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

ISSN:1001-568X
年,卷(期):2001,15(12)
所属栏目: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