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实践与探索
崔崇峰1
李丽杰1
陈鹏飞2
程功2
于晓萍2
1.富锦市卫生局医政科 黑龙江富锦 1561002.黑龙江省卫生和计生委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 哈尔滨 150030
摘要:富锦市总人口45万人,全市有公立性基层医疗机构19家,其中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乡镇卫生院17家.基层医疗机构编制数为417人,实有在职职工458人,村级卫生所310个,乡村医生366人.自2013年1月起,我市在卫十一项目的支持下,在17家乡镇卫生院、2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310家实行镇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正式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运行近一年来,我们立足于财政困难的实际,按着“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和惠民众”的基本要求,坚持边推进,边研究,边创新,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实施综合配套改革,逐步探索出一条符合富锦市自身实际发展的路子,新医改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得实惠、让医务人员受鼓舞和让医疗机构增活力”的目标得到初步实现.
关键词: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富锦
分类号:R195(卫生事业管理(保健组织与事业))
资助基金:中国农村卫生发展项目(7551—CN;092893—CN)
论文发表日期:2014-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20-22 )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

ISSN:1001-568X
年,卷(期):2014,28(9)
所属栏目: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