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食品卫生法》刑事责任追究
肖绍昌
马俊成
1.甘肃省临夏州卫生防疫站,7311002.甘肃省临夏州卫生防疫站,731100
摘要: 1 <食品卫生法>与<刑法>的对应关系
违反<食品卫生法>第39条,第51条,第52条和第53条构成犯罪,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刑法>的对应关系和罪名如下:
机标关键词:食品卫生法对应关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罪名构成犯罪
分类号:R1(预防医学、卫生学)
论文发表日期:2001-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20-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