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卫生行政复议
曾文斌
段安彬
1.湖北省十堰市卫生防疫站,4420002.湖北省十堰市卫生防疫站,442000
摘要: 1卫生行政复议的涵义及特征 卫生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亦称卫生行政相对人,对卫生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上一级卫生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予以复查,并依法做出裁决的法律制度.卫生行政复议,作为一般行政复议制度在卫生行政管理领域的具体化,不仅具备行政复议的一般特征,同时还因卫生行政监督管理的特殊性和单行卫生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而具有其自身特征.
机标关键词:卫生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制度具体行政行为卫生法律卫生行政相对人卫生行政管理自身特征法规授权组织
分类号:R19(卫生事业管理(保健组织与事业))
论文发表日期:2002-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118-119 )
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ISSN:1001-9561
年,卷(期):2002,18(2)
所属栏目:法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