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体制下有关《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思考和建议
摘要: 1987年4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年9月15日卫生部颁布了该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随后卫生部又对<细则>进行了修订和补充,于1991年3月1日出台了新<细则>.<条例>和<细则>是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的法律依据,为提高我国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法律制度逐步完善,全国各地相继成立了卫生监督中心(所,分局)等卫生监督机构.在新体制下,<条例>和<细则>中有些条款不能完全适应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需求.
机标关键词:新体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实施细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卫生监督执法卫生监督机构
分类号:DF36(行政法)
论文发表日期:2005-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399-400 )
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ISSN:1001-9561
年,卷(期):2005,21(5)
所属栏目:法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