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所实施"告知承诺制"的问题及探讨
祝卫红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卫生监督所,213161
摘要: "告知承诺制"是常州市武进区政府根据常政发[2003]191号文件的精神,为了优化投资软环境,提高办事效率而实施的对辖区办理企业登记注册的前置审批实行新的审批方式.它一改传统行政审批"事前管制"的方式和理念,代之以"轻事前准入,重事后监管"的方式和理念,也是要在行政许可中推行的一种制度.从2004年4月实施至7月底,武进区卫生局共审批了150家单位,其中公共场所54家,56项次,方便了投资者和经营户,但是也带来了很多的问题和困惑.
机标关键词:公共场所行政审批武进区企业登记注册投资软环境行政许可事后监管前置审批
分类号:DF36(行政法)
论文发表日期:2006-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1( 29-29 )
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ISSN:1001-9561
年,卷(期):2006,22(1)
所属栏目:工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