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共卫生监督执法中的程序违法
李尔康
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47000
摘要:公共卫生监督执法的依据,从法律、法规的内容上可分为两大类:实体法与程序法,多数实体法中也列程序方面的规范条文,在多年的公共卫生执法实践中,执行实体法我们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在执行程序法方面还存在不少违法现象,特别是在基层公共卫生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执法人员的违法问题,究其性质而论多数属于程序违法,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紧迫问题.
关键词:公共卫生监督执法程序执法
分类号:R197(卫生事业管理(保健组织与事业))
论文发表日期:2006-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293-29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