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疾控和监督体系职能与现代公共卫生体系职能内涵的比较
吕筠
李立明
1.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北京1000832.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北京100083
摘要: 1 我国对疾控和监督体系职能的定位
2005年卫生部发布施行了《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1]和《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2].两套"规定"分别明确了我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下简称"疾控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的职能,并进一步规定了国家、省、设区市和县四级机构的分级职能,以及体系中相关机构和个人应承担的职责.表1归纳了两套"规定"中明确的疾控机构和监督机构的职能,以及每个体系中应当承担职责的机构或个人.
机标关键词: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职能公共卫生体系内涵public health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
分类号:R197(卫生事业管理(保健组织与事业))
论文发表日期:2006-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4( 365-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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