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访制"在医政执法工作中的应用
陆海军
汪鸿文
1.浙江省杭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3100042.浙江省杭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310004
摘要: 目前,在医政执法工作实践中,在行政处罚后,当事人及时履行了处罚决定,案件也就终结了.但能否达到执法的效果与目的,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是否及时终止或改正,群众对执法工作是否满意等往往都不能确定.针对上述情况,2006年,杭州市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增强医疗机构守法意识、增强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出发,对50起医疗机构行政处罚案例的当事人进行了随访,现将"随访制"的做法进行介绍,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机标关键词:随访医政执法执法工作医疗机构当事人行政处罚案例执业行为执法人员
分类号:DF36(行政法)
论文发表日期:2008-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34-35 )
